服务热线:022-26677809 , 13821206318
坚守“用户之友”的初心,做“专业的奋斗者”,始终坚持“持续创新”
首页 > 知识库 > 正文

合并制单业务规则

- 浏览:677 - 发布时间:2008-01-08 00:00:00.0
问题版本: 803-U8.52 问题模块: 8-应收应付
所属行业: 0-通用 问题状态: 1-UU通注册用户
关 键 字: 合并制单业务规则 适用产品: 852
补 丁 号: 开放状态: 0-UU通注册用户
原问题号: 提交时间: 2008-1-8
问题名称: 合并制单业务规则
问题现象: 合并制单业务规则
原因分析: 现归纳如下
解决方案: 合并制单一次可以选择多个制单类型,但至少必须选择一个制单类型,其中,发票制单、应付单制单、结算单制单、现结制单可以合并制单;核销制单为单独制单,且其必须在所核销双方的单据全部制完单后才允许进行核销制单;票据处理为单独制单;转账处理、汇兑损益、并账制单可以合并制单。 多种制单类型合并制单时,各记录取科目原则、各分录的合并规则根据当前系统选项中设置进行相应处理。 合并分录以后若出现本币金额=0的情况,则有这种分录的凭证无法保存。 当系统自动取出的科目为空时,该科目作为与别的分录不相同处理;当系统取出的受